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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滌劑測試
歐盟手洗洗滌劑生態(tài)標簽(2011/382/EU)
2011年6月29日,歐盟發(fā)布委員會決議2011/382/EU,修訂手洗洗滌劑生態(tài)標簽的授權使用法規(guī)。根據(jù)“生態(tài)標簽框架指令”((EC)No 66/2010),該決議中的“手洗洗滌劑”適用于手洗盤子、餐具、鍋、平底鍋及其他廚房用具時所使用的所有洗滌劑,既可以日常使用,也可作為專業(yè)使用。該產品應是化學物質的混合物,且不得含有生產商故意添加的微生物。手洗洗滌劑的編碼序號為“019”, 其生態(tài)要求包括水生生物毒性、表面活性劑的生物可降解性、不應含有的物質或受限制的物質、香精、腐蝕性能、包裝、合理用途、使用說明和生態(tài)標簽上顯示的信息共9個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 水生生物毒性:臨界稀釋容積
手洗洗滌劑產品的臨界稀釋容積(CDV)應以生產商推薦的用量為基礎進行計算,臨界稀釋容積不得超過3800L/L。
2、表面活性劑的生物可降解性
1)有氧生物降解
手洗洗滌劑產品中使用的所有表面活性劑應能有氧生物降解。
2)無氧生物降解
對于不屬于H400/R50類有害物質的表面活性劑,當其在無氧條件下不能生物降解時,其在手洗洗滌劑中的使用應有嚴格的限制,洗滌劑產品中表面活性劑的無氧生物降解含量不得超過0.2g/L。
3、不應含有的或受限制的物質
下述要求1)、2)和3)適用于在手洗洗滌劑成品中的含量超過0.01%的物質。
1) 不得使用的特定物質
洗滌劑中不得使用下列物質(不論是作為配方的一部分還是配方中的混合物):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及其衍生物、乙二胺四乙酸及其鹽、5-溴-5-硝基-1,3-二惡烷、2-溴-2-硝基-1,3-二醇、甲醛、鈉羥基甲基甘氨酸、硝基麝香和多環(huán)麝香。
2) 季銨鹽
不得使用不可生物降解的季銨鹽,不論是作為配方的一部分還是配方中的混合物。
3)有害物質和混合物
根據(jù)(EC)No 66/2010,手洗洗滌劑中不得使用(EC)No 1272/2008(CLP指令)和(EC)No 1907/2006(REACH法規(guī))的第57條規(guī)定的有害物質(有害物質相關信息見“歐盟修訂潤滑劑生態(tài)標簽法規(guī)”的表1),但在符合表1規(guī)定的情況下其中的部分物質可獲得豁免。
表1 可獲得豁免的有害物質和混合物
表面活性劑 濃度<25% | H400 對水生生物有劇毒 | R50 |
香料 | H412 長期持續(xù)使用對水生生物有害 | R52-53 |
酶 | H334 吸入可能致過敏或哮喘病癥狀或呼吸困難 | R42 |
酶 | H317 可能引起過敏性皮膚反應 | R43 |
氮川三乙酸作為甘氨酸二乙酸中的雜質 | H351疑似引發(fā)癌癥 | R40 |
4)(EC)No 1907/2006中所列的高關注物質
(EC)No 1907/2006第59條規(guī)定的高關注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0.01%。
5)殺菌劑
只能出于產品保存的目的在手洗洗滌劑中添加殺菌劑,并且有一定的用量限制。但是,這里所說的殺菌劑不包括表面活性劑,盡管表面活性劑可能也有殺菌的功能。
禁止在手洗洗滌劑產品的包裝上或以其他的任何形式聲稱該產品有抗菌功能。
屬于H410/R50-53或H411/R51-53一類的殺菌劑,不論是作為配方的一部分還是配方中的混合物,用于產品保存時,其潛在生物積蓄性用log Pow或BCF表示,且log Pow<3.0,BCF≤100。
4、香精
1)產品中不允許存在含硝基麝香和多環(huán)麝香的香精;
2)任何加入產品中的香精或香料,在生產時應根據(jù)國際香精協(xié)會的編碼規(guī)則進行編碼;
3)香精中含有屬于H317/R43和H334/R42一類物質的,每一種物質的濃度都不能超過0.01%。
5、腐蝕性能
洗滌劑產品不能歸入依據(jù)指令1999/45/EC的R34或R35的‘腐蝕性’C類混合物(接觸致嚴重的皮膚燒傷)或依據(jù)法規(guī)(EC)No 1272/2008的‘皮膚類1’混合物(接觸致皮膚過敏)。
6、包裝要求
1)用于主容器的塑料材料應根據(jù)指令94/62/EC或DIN 6120和DIN 7728在其包裝和包裝廢棄物上進行標記;
2)如果初級包裝的材料是可回收的,應根據(jù)標準ISO 14021“環(huán)境標志和聲明-自我聲明(Ⅱ類環(huán)境標簽)”標示該信息;
3)只有通過風險評估、且不在第3條第3款規(guī)定的物質之列的鄰苯二甲酸鹽可以在產品的塑料包裝中使用。
4)重量/效用比(WUR)
對于稀釋后使用的洗滌劑,其初級包裝的重量/效用比不得超過1.2g/L。
7、合理用途
手洗洗滌劑產品的使用應符合其使用目的。
8、使用說明
手洗洗滌劑的包裝上應顯示下述提示信息:
1)“不要使用流動的水沖洗,而是將盤子浸入放有推薦洗滌劑用量的水中清洗”;
2)在產品包裝上顯眼的位置、用合理的尺寸顯示洗滌劑的推薦用量。用量的單位用毫升表示,且分別給出清洗輕度臟污和重度臟污的洗滌劑用量。
3)每一瓶洗滌劑能使用的大概次數(shù)。
9、生態(tài)標簽信息
生態(tài)標簽的可選欄中應包含以下內容:①降低對水生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影響;②限制有害物質;③減少包裝廢棄物;④清晰的使用說明。
新生態(tài)標簽法規(guī)將取代2005/342/EC號決議。2011年6月30日之前申請生態(tài)標簽的手洗洗滌劑產品,可以遵循2005/342/EC號決議,也可以遵循該法規(guī)。已授予舊生態(tài)標簽的手洗洗滌劑,生產商可以從該法規(guī)批準之日起繼續(xù)使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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